2025 中小企業數字化支援服務

網上申請

解釋權和其他權利


  1. 中心可對企業已安裝的系統及/或機具作功能及質量測試;
  2. 中心可要求企業於申請過程中補交其他相關資料。若提交之申請文件存在問題或遺漏,企業有責任於指定期限內補交或重新提交,否則視為主動放棄申請;
  3. 中心的職員如同時為企業的負責人,當該企業作出申請時,有關職員必須在本計劃的處理過程中主動作出迴避;
  4. 中心對所有提交的申請有最終的決定權及審批權;
  5. 中心可對本章程及其附件進行修改,不須作預先通知;
  6. 本章程內未有載明之處,將由中心按具體情況處理,中心保留對本章程的最終解釋權。

如有查詢,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-資訊系統及科技部,聯絡戴先生或鄭小姐,電話:8898 0899,電郵:[email protected],或親臨中心總辦事處:新口岸上海街175號中華總商會大廈6樓。

提交中 Loading...